议政发言人:阮鹏
2018年11月1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提出“三年获提名、三年创成功”两步走行动计划,力争在2023年夺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创文大幕开启以来,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市容市貌在管控中向好、交通秩序在整治中变优、志愿服务在探索中进步、市民素质在引导中提升,咸宁的城市文明指数明显提高。但我们应清醒认识到,对标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我们还有诸多短板,主要表现为“六个不够”:一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力量配备不够;二是少数部门认识不高,推进力度不够 ;三是协同机制不完善,齐抓共管不够;四是基础建设有欠账,设施配套不够;五是创文氛围待优化,民众参与不够;六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加强,重视程度不够。
2020年是本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的最后一年,既是大考之年,也是攻关之年。任有千难万险,我们也要坚定不移推进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层次、优化城市文明氛围、深挖城市文明内涵、凸显城市文明张力,努力实现取得提名资格的阶段性目标。
一要把健全机制作为总抓手,高屋建瓴、统筹谋划。把创文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创建指挥部,下设若干专项创建组,明确牵头部门,签订责任状。创建办、文明办合署办公,组建工作专班,抽调专职人员,充分保障经费。实施例会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各类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实现组织指挥与业务指导有机统一。工作重点放至基层,帮扶力量下到社区,落实包保社区网格的单位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创文主体作用。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职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要把测评体系作为总标尺,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照2018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版块分解、分项目落实、用指标推动,各个部门立下“军令状”、列出“时间表”、画好“路线图”,做到全域覆盖、无缝对接、不留死角。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打造特色德育品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工作网络,营造良好环境,提高测评成绩,确保创文参评资格。完善考评制度,实行“日快报、周督导、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对工作开展紧密督查。委托第三方,定期模拟测评,促进补短板强弱项。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问责,倒逼责任落细落实。
三要把精细管理作为总路径,强力整治、全面优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硬环境。制定城市管理条例,建立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平台;推行路长责任制,加强街景整治,加大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力度,严格控违拆违,推进垃圾分类;推进农贸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公厕、下水管网、停车场、非机动车道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软实力。着力建设基层文化阵地;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推进“五清五灭”;深化交通秩序整治,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规劝,对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严管重罚;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要把共建共享作为总钥匙,广泛动员、人人参与。坚持创建靠民、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创建活动,发挥党政干部表率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全方位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依托各级文化阵地,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台《咸宁市文明行为规范》等地方性法规,大力推动创文宣传和公益广告进广场、进公园、进公交车、进车站等公共场所。鼓励社区和单位开展道德讲堂、百姓讲堂、青年讲堂等活动,传播咸宁好声音,弘扬社会正能量。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选树道德标杆,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推进文化惠民工程,让市民真正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实惠,以文化滋养文明,让文明浸润文化,使市民的文明程度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推动志愿服务提质增效,明确牵头部门,设立自愿服务总站分站,实现志愿服务队伍专业化、需求精准化、方式多样化、激励机制化,打造“好人之城”、“志愿之城”。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把新时代向上向善的阳光雨露播撒在咸宁广袤大地,共同培育出咸宁文明的壮美绿洲。
(发言人系市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团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