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基层治理现状和政协开展一线协商情况
基层稳则政权稳,基层安则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充分表明了基层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我市现有70个镇(乡、办)、1070个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其中城市社区100个(咸安区31个、嘉鱼县9个、赤壁市31个、通城县10个、崇阳县11个、通山县8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市委抢抓机遇,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构建了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1+7”的政策体系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道、社区之间权责日益明确,减负增效成效明显,推动街道、社区更好聚焦主责主业。基层治理保障进一步强化。经费、队伍、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基础不断得到夯实。基层治理方式进一步创新。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一批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平台有效运转,多元共治格局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省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全省唯一全域性城市物业管理标准化示范区。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联系广泛、智力密集、位置超脱、团结各方、协商民主等优势,在助力基层治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按照省政协统一部署,市政协于2019年启动“协商在一线”工作,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市县政协参与基层治理、融入共同缔造的方法和路径。经过3年多的实践,该项工作不断传承创新、提档升级,形成了“一线协商·共同缔造”咸宁品牌,为我市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有关工作多次被《人民政协报》推介报道,并在全国政协干部培训班上作了交流。省政协“一线协商·共同缔造”第一批30个典型案例中咸宁有其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顶层设计,建好协商平台。各级政协组织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围绕“一线协商·共同缔造”积极有序开展协商活动。六届市政协将2022年确定为“基层协商年”,开展了“八个一”的相关活动,不断推动我市一线协商活动走深走实、行稳致远。2019年以来,全市政协系统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的要求,共建立一线协商平台185个;紧扣协商议事“六步工作法”,着力优化一线协商闭环式流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协商工作机制;将住省、市、县1200余名政协委员全部编入各协商平台,共开展一线协商活动450余场次,引导干部群众现场参与达6400余人次,引导网络跟帖、转发、评论200余万条/次,通过协商的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430余个,有力地配合和促进了党委和政府的基层治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2.坚守为民宗旨,推进工作创新。一是注重“决策共谋”。通城县政协指导各协商平台建立问题收集清单、协商建议清单、责任落实清单、结果反馈清单,形成了“群众点单、协商报单、部门接单”的工作模式。二是推动“发展共建”。崇阳县政协结合“创文”工作,组织社区群众开展协商,引导群众出工200余人次、出资5万余元,自发拆除乱搭乱建6处、清除陈年垃圾场2处、臭水沟100多米。三是促进“建设共管”。咸安区书台社区协商平台围绕市民热议的“市实验外校门口马路护栏是否打开”议题开展协商,组织学校师生、家长代表、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多次现场调研,开展街道协商,并前往权威机构咨询论证,最终拿出了一个各方一致认可的解决方案,推动问题圆满解决。四是组织“效果共评”。赤壁市政协对华舟社区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多次进行“回头看”,组织社区群众评价打分,共同谈感受、提诉求,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再调研、再协商,得到社区居民广泛认可。五是实现“成果共享”。坚持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以“商量”的规范流程和显著成效普惠于民、取信于民,通过讲政策、谈变化、作比较,让群众在眼见为实中明白惠从何来、惠在何处。
3.聚焦群众关切,助力基层治理。一是助力解决民生重点问题开展协商。赤壁市政协科经界别协商平台围绕“高新区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影响企业招工”议题组织开展调研和协商,与有关方面达成有效共识,圆满解决了企业员工出行难问题。二是助力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开展协商。通城县政协经济界别协商平台举行“协商在一线”企业纾困专题协商会议,组织14家企业、20名政协委员以及19家相关部门面对面说困难、讲政策,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三是助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开展协商。嘉鱼县东街社区协商平台组织就待建的小公园及停车场怎么建、怎么管,交通秩序怎么规范、道路怎么维护等议题,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全面调整建设方案,使相关设施建成后更贴近群众需求。
在开展一线协商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市基层治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1.协商民主理念尚未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一是不愿协商。基层履职行政化倾向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基层干部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治理方式,有的认为组织协商是增加负担、多此一举。二是不懂协商。社会协商氛围不浓,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等理论进党校、进机关、进基层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不善协商。各基层议事平台协商基础、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干部不清楚协商流程,组织协商议事水平有待提升。部分群众主人翁意识、协商参与意识不强。
2.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全市基层治理缺乏长期规划指导,相关工作没有明确任务指标,不利于形成齐头并进、压茬推进的工作态势。二是全市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缺乏统一领导,各协商议事平台多是从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出发,不利于形成党委领导下共同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强大合力,甚至可能产生形式主义等不良社会影响。三是现实治理中有梗阻。比如,某小区的不同楼栋竟然归属不同的公安、城管部门管辖。此外,基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数据资源共享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
3.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力度有待加强。社会志愿服务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叠”的现象,社会组织培育等工作还需持续深入推进。部分单位下沉社区服务内容单一,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不够。部分新社区公共设施布局不尽合理,造成资源浪费。部分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维护资金缺口较大。有些闲置的厂房、办公楼、空地等辖区资产因涉及产权问题,无法充分利用。
二、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基层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方面齐心协力。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切实把协商民主贯穿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更大力度、更大作为、更大成效答好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答题”,探索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咸宁路径”。
1.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基层治理构建新格局。一是制定全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五年规划。通过建立标准或指标体系,推动街道赋权扩能、社区减负增效、网格优化调整、基层协商民主、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志愿服务、“一老一小”关怀、智慧社区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使全市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系统工程不断走向深入。二是出台《咸宁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结合我市现有《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比照《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对我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经验和成绩予以固化,将领导和组织基层协商明确为基层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能任务,推动协商民主理论进党校、进机关、进校园、进基层,为推进基层治理和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建立法治保障。三是促进形成党委、政府、社会之间合作协调的治理机制。健全“社区吹哨、委员报到”工作机制,实现“群众点题、党委把关、共同协商、部门落实”的联动效应。建立协商成果办理反馈机制,党委督查部门立项督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时办结答复,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2.坚持以协商为抓手,推动基层治理增添新动能。一是组建全市基层协商民主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社会工作部常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分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全市基层协商民主工作。二是规范基层协商议事流程。在我市2016年《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党的二十大以来最新理论、实践、制度成果,融入共同缔造理念,出台我市基层协商指导规程,为基层协商议事提供实操性依据。三是营造协商治理的浓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基层协商活动,各级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好协商理论和故事,党委宣传部门要将协商文化培育列为精神文明和地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把协商活动简单理解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防止以“拍脑袋”式的设想代替群众的真正需求。
3.坚持以社区为重点,推动基层治理实现新突破。一是坚持城乡并举。目前我市村级治理单元中,城市社区只占约18%,而管理的人口却占到总人口58%,且人口结构变化极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市社区的各类矛盾将更加突出。我们要积极适应城镇化推进阶段性特征和城市基层治理形势任务的变化,坚持城乡并举,以社区治理为切入,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二是提升网格效能。深刻把握社区治理的特点规律,持续推进网格布局优化调整,明确网格任务清单,提升网格待遇保障,完善网格绩效奖惩;持续推动党建、综治、维稳、应急、城管、环卫、卫生以及协商等力量、资源进社区、入网格,做到“一格多元、多元联动”;持续整合雪亮工程、智慧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信息平台,努力将社区建成“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的综合信息平台。三是推进社区协商。拓宽社区协商新渠道,在社区(街道)设立社情民意联络站,以“三张清单”(居民需求清单、委员资源清单、协商项目清单)为路径方法,广泛听取诉求、收集意愿,找准群众需求点。丰富社区协商新载体,通过固定+移动、集中+分散、线下+线上等方式,变“闭门协商”为“开门协商”、“请进来”为“沉下去”、“文对文”为“面对面”,做到开门协商、开放协商、开诚协商。探索社区协商新模式,探索“街道协商”“车间协商”“田园协商”“楼宇协商”等协商形式,灵活开展微调研、微视察、微监督,通过协商的方式助力社区提升治理效能。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新成效。一是突出民生导向。围绕党委、政府打造15分钟居民活动圈这一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重心,聚焦市民日常生活、休闲活动需求,选择切口小、立意深、小中见大的议题开展协商,把市民最在乎的事办好、最牵挂的事办快、最希望的事办成,用议事“小切口”撬动民生“大幸福”。二是突出共同缔造。与群众携手定议题、定方案,一起找原因、找对策,形成思想共识、促成果转化,不盲目包办,不越位代办,让群众当主角。以“商量”的规范流程和“落实”的显著成效取信于民、普惠于民,让群众在眼见为实中体会到“民主不是做样子的,协商是可以解决问题的,党委政府是真心为民办实事的”,引导群众自发投入到共建共治共享中来。三是突出双向发力。在议题选择上,兼顾民生实事议题与思想认识议题,引导各方认识到:形成的意见建议是成果,达成的思想共识、反映的利益诉求也是成果,甚至协商本身就是成果;在工作内容上,通过有效方式,将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传递下去”,把基层群众关注的共性问题“反馈上来”;在工作方式上,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顺应城市居民生活特点,把基层协商平台搭到市民身边去;在协商过程中,促进“表达”与“回应”紧密衔接,大家共同商讨哪些事可以现在办、哪些事只能以后办、哪些事不能办,在商量中宣传政策、引导预期、释疑增信。
5.坚持以稳定为目标,推动基层治理得到新发展。一是促进协商共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推动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党代表联系日”、“一线协商·共同缔造”平台、基层统战实践创新基地、综治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工会集体协商平台等民主议事机构加强协同联动,比如,可以在不同平台之间建立共性指导议题机制,实现议事平台共享、议事活动互通。另一方面,这些平台所属部门大多是政协界别成员单位,可通过界别协商活动、协商民主培训等形式加强衔接、互相赋能,使我市社区治理既有特色“盆景”、也有靓丽“风景”。二是助力基层三治。持续细化基层权责清单,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使其回归“自治”本职。引导群众共同修订居民公约、共同商量小区规约、共同监督协商事项办理落实情况,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议的过程,同时成为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过程。坚持依法、依条例、依规约、依流程开展协商,做到依靠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对“张嘴发牢骚”、推诿扯皮的坚决予以批评;发扬民主和提升效率相结合,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合精神等协商理念,着力培育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协商文化,形成有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保障机制。落实协商工作计划制度,确保基层协商与大局合拍、与发展同频、与民心相印。完善基层协商密度和频次,确保基层干部和群众有时间、有精力抓好协商前、协商中、协商后各个流程环节和各项细致工作。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宣传和培训,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群众工作、协商热情高的社区干部、网格员、群众代表发现出来,培养一支掌握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的基层治理骨干队伍。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