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咸宁市委会机关干部张恒反映:今年5月份,建于1999年的深圳赛格大厦不明原因晃动;6月份,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一栋1981年建成的13层住宅楼突然坍塌。当前,我国正处于汛期,多地农村地区房屋倒塌,城镇棚户区、老居民楼安全问题此刻同样凸显出来。
房屋安全问题和灾难给我们带来系列警示和自我反思:美国系发达国家,其居民住房安全问题竟如此糟糕!中国城乡房屋的安全现状如何?房屋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如何?怎样才能更好保障城乡房屋安全?为此,就进一步提升我国城乡房屋安全保障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法律化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长效保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城乡房屋安全保障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律化工作格局。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城乡房屋安全保障工作的职能单位,公安、消防、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协同,县(市、区)政府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村(社区)实施,规范化、法律化工作同步强化。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城乡房屋安全大排查和整治,鉴定房屋安全等级,警示不宜生产生活房屋,并建立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农村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居住场所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在城市重点排查经营场所、人员居住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等四类房屋。排查整治内容包括房屋基本情况,即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建造方式、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建立和完善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建设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推动并实现房屋安全数据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