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届工作总结
五年来,在市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通过专委会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本专委会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1.扎实抓好学习。通读了《共产党宣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协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在中央政协工作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研究》《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讲故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学习资料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本委委员参加了在浙江大学、全国政协北戴河培训基地、西安政法大学、省委党校举办的政协委员培训班,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2.认真调查研究。对本专委会联系的7个市直部门、6个县(市、区)政协对口专委会调研2次,赴恩施州、黔东南、湘西州调研1次,赴宜昌、襄阳调研1次,赴广东省东莞市调研1次,赴江苏省徐州市调研了1次。先后写出《成绩突出令人鼓舞,问题突出急需解决》《抢占劳动力人才的制高点》《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培训机构建设—赴江苏徐州市学习考察调研报告》《关于咸宁市各县(市、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在《湖北政协工作简报》上发表)。
3.积极提交提案。提交了《关于将湖北省第一高级中学旧址申报为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关于提高乡村医生素质的建议》《关于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建议》《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对公众开放的建议》《关于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支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双高”院校的建议》7个提案。
4.注重重点提案督办和民主评议。完成提案《关于加强乡镇一级急救站建设》《关于将湖北省第一高级中学旧址申报为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行驶管理工作的建议》《关于整治湖北科技学院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议》《关于完善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的建议》《关于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关于化解温泉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的建议》《建设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督办。完成92个提案的民主评议。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会议,对评议工作做了详细安排,组织认真评议。评议分四个环节:被评单位办理提案情况汇报、提案人与被评单位的同志互动、评分、反馈评议结果。写了4份民主评议的详细总结报告,提交92个提案的评分结果。
5.抓好双月协商和界别协商。完成《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高乡村医生素质,助力大健康咸宁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三次“双月”协商;完成《挖掘非遗价值,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扶贫》《加强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对公众开放》《加大力度引进高科技企业和主动承接高科技项目》三次界别协商。
6.坚持组织送医送药。共组织6次送医送药活动,其中,通山泉港村3次、通山石门村1次、咸安花坛社区2次。每次组织15名左右专家级的医生,捐赠1.5万元的药品,参加义诊的群众达500人左右。由于市县村的高度重视,义诊医生认真负责,群众积极配合,送医送药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7.做好其他工作。陪同分管副主席开展“走村巷.连民心”活动5次。协助相关副主席开展了“六大”调研活动。召开2次专委会全体会议。联系本专委会16名委员,开展上门走访活动。邀请专家到机关开展健康知识讲座2次,并现场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健康素养知识测评。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赴梓山湖新城参观。
二、下届工作计划
1.提交5份有较高质量的提案。
2.抓好学习。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精神,认真贯彻全国政协、省政协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协两级党组和主席会议的工作部署。
3.召开2次专委会全体会议,2022年1次,2026年1次。2026年召开全会时,结合委员述职进行,推选委员代表在会上述职,其他委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4.建立全体委员微信群,以便开展工作交流。
5.每年组织10个左右委员外出学习考察,确保5年内委员全员参与活动。
6.对市直联系的6个单位和6个县(市、区)政协对口专委会调研2次。
7.召开2次县(市、区)政协对口专委会主任座谈会。
8.组织5次送医送药活动和5次健康知识讲座。
9.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协商活动(界别协商或“双月”协商或政协常委会议政)。
10.完成市政协分配的提案民主评议任务。
11.完成市政协分配的重点提案督办任务。
12.抓好文明单位创建的日常工作。
13.做好市政协安排的其他工作。